返回第150章 (150)卜教授说法律(1 / 2)玉兰花开杜鹃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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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教授扔到手中快要烧到手指的烟蒂,说道:“言归正传。信赖的这三个原则同时存在人类社会当中,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这三个原则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也可以用这三个原则来标志人类社会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最高的发展阶段是信赖等价原则充分发挥作用的时期。而我们现在处于低级阶段的信赖保护原则起作用的时期,这一时期法律是起作用的,因为法律以公告天下的方式,明确无误,当然难以做到无误,明确无误地告诉全体社会成员那样做是值得信赖的,那样做是不能被信赖,并应当受到惩处的。而且,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被普遍遵守的过程,使社会成员之间建立起普遍信赖,向信赖推定原则起主导作用的中级阶段进发。

“这样成文的法律就成为了人类文明的基石。在此基础上,法律也就有了更大的执行力和更高的效率和价值,这个更高的价值是因为法律契合了我们每个人内心的价值标准,同时也符合社会意识和社会意志。这个契合的另一个名词,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由,自由和法制是孪生的。法律可以更好地促进人们交往,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进步,好的法律是有价值的,而且是无价的。正确执行好的法律,也就是依照理性原则将法律条文对照繁复的社会现实,予以合理拓展和正确适用。这也是有价值的和无价的。

“为什么说法律是有价值的和无价的呢?那得先从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谈起。前面讲过的法家,他们倡导的是性本恶他们所说的法,不是我们今天要讲的法律。有一种说法,说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这还是从性本恶那里延展过来的。有人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说法律是通过保护不平等来达到平等,通过保护非正义来实现正义,这不扯淡吗。这些都是不足为论的。

“不足为论的不是法律,这里容易产生混淆。一个是作为社会现象的法律,一个是研究这一社会现象的方法、理论。上面讲的不足为论是针对后者,针对研究法律的理论方法的。上述理论方法违背了信赖原则,与社会发展南辕北辙。”

卜教授停了下来,拿出了烟,却一下子找不到火柴。桌子上、抽屉中、衣服口袋里找了又找、摸了又摸,最后,站起身来。江娟问他怎么不讲了,他也不回答,还在四处找。尤梅问:“你找什么?”“火柴。”江娟这才注意到教授的火柴在自己手上把玩,她连忙把火柴放回桌子,引来哄堂大笑。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把握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呢?”卜教授吸了一口烟,又继续着他的讲话,“应当站在普遍信赖、站在性本善这个基本点上、逻辑起点上去看待法律。这时,我们会发现,法律反映的是社会成员中最为普遍的价值判断。凡是有利于促进普遍信赖的就是有价值的,凡是破坏社会信赖的就是无价值的、负价值的。法律为体现普遍的价值判断,形成行为规范,并打击破坏社会信赖的负价值行为。这才是法律,他派生于社会信赖,具有普遍性。简单来说,或者说可以这样理解,那就是:法律不是制定出来的,而是发现和挖掘发现和挖掘社会中早就存在的东西。

“最明显的例子是这样:如果有一个推事判错了案子,把没罪的人判为有罪,这算什么,如何评价?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理论会把这件事当成个案来处理,认为错判的危害仅限于被错判罪的人和他周边的人而认为法律是对社会基本信赖的保护,是社会本身要求的理论认为,这是对社会基石的侵害,是昨天讲过的木桶原理中的抽板行为,将导致社会基本信赖的大面积丧失。这一说法就是司法的普遍性前者不承认司法的普遍性,后者承认。

“又扯远了,老是这样不好。我是想说呀,这法律实际上是一种卸包袱的方法。”“卸包袱!”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是的,卸包袱。”卜教授继续说道,“我们总是要对其他社会成员提出值不值得信赖,在那些事情上值得信赖的问题。如果我们定一个规矩,让大家都遵守,是不是就不需要事事都考虑对方的信赖问题,少了许多顾虑:这些成文、不成文的、零零总总的规矩就是法律。它使我们轻松了,减少了许多繁杂的事务,这不是卸包袱,又是什么。更重要的是法律减少了我们交往的成本和准备时间,有利于社会发展。

“如果这规矩若是以国家名义制定,那它可能就是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