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7章 请示(1 / 2)刑侦总队,我专攻奇案!首页

众所周知,物体之间发生接触后,相互之间会发生物质的转移,一物体会从另一物体上带走一些物质,也会将自身的一些物质遗留在另一物体上。

这种转移,可以证明发生接触物体的相互关系,从而也就是微量物证学的基础原理了。

类似的案例有,爆炸案中,犯罪嫌疑人身上或住处的炸药残留物,是否与爆炸现场一致。

还有绑架案里,家属收到的勒索信,上面的纸张、糨糊、胶水,是否与犯罪嫌疑人家中的一致。

这些微量物证,警方可以通过比对它们的组成成分和配比作出判断。

另外,在分尸案里,警方也可以借助在尸块上面检验到的微量物证,判断这是第一现场还是第二现场?

甚至于有的纵火案,警方就是靠提取嫌犯身上的微量物证,从而石锤嫌犯曾去过纵火现场。

眼下,由于苏锐先前拥有了痕检高级技能,所以自然而然的衍生出了对微量物证学的中级认知。

这种认知别看只是中级,但在刑事技术领域,微量物证学是属于十分冷门的存在。

精通的专家都很少,更别说这方面的大牛了!

这就好比文科学霸可以将史、政、地倒背如流,但你要问他二战中,中途岛海战的航母型号,飞机战损比?

他还真不一定能答上来,除非他本身刚好是战史爱好者!

故而,拥有微量物证中级认知的苏锐,敢当着省厅各位专家的面,信誓旦旦说有痕迹留下。

“可时间过去这么久,犯罪嫌疑人就穿过一次,还不知道都浆洗过多少回了,能检验到吗?”

省厅痕检专家孟伟尽可能委婉的提醒道。

毕竟人不是活在真空当中,随着阅历的增长,孟伟的情商也在跟着提高。

他早就不是那个一碰他擅长的领域,立马就炸刺儿的小孟了。

老孟宛如一个被多任女朋友调教出来的暖男,深谙女友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到底是要买包,还是要发红包。

此刻,他对苏锐的婉约提醒,也是在体现他的人情世故。

毕竟,苏锐战功赫赫,刑侦业务能力有目共睹,别人在技术上发表观点,自己肯定不好硬怼!

“孟老,您勘查过分尸现场吗?特别是厨房分尸。”

苏锐戴上白手套,拿起清洁工衣服问道。

面对突如其来的提问,孟伟显得有些诧异,就像物理推导课上,学霸忽然反问老师数学。

虽说都同属理科,但不管怎么样,都会让人感到别扭。

随即,孟伟想了想道:

“我痕检出身,肯定出过分尸现场啊!单论在厨房分尸的案子,我怕是比儿子看过的动画片都多!

可这跟微量物证检验有联系吗?”

“不但有联系,而且还同理可证。”

苏锐看着孟伟的满脸费解,笑着解释:

“既然孟老熟谙厨房分尸现场,那势必知道一个特点,那就是只要做过,残留在瓷砖地缝的DNA组织是很难清洗干净的。

表面看,这些瓷砖地缝的血水早就被冲洗干净了,但深陷在缝隙中的尸块组织脱落物,就是时隔十多年,也能被痕检人员勘查出来。”

“你的意思是这衣服上的各种交织纤维,就像是瓷砖缝隙?”

孟伟猛地一点就通,但随后又叹了叹气:

“这个原理,我不是没想过,可检验的技术难度很大,而且……而且检验的完整度,也得打个问号?

毕竟,这与分尸案有本质的区别,分尸案只要确认了瓷砖缝隙中的尸块组织,那就能锁定DNA!

可衣服上的微量物证提取,要是完整度低,那检验到的元素就少,元素一少,压根就不好圈定嫌犯的生物特征!”

“可以用交替互补的办法进行检验,比如先用物理检测法对物质外观和物理特性进行检验,大体辨别物质的种类极其异同。

这算是先粗粝的检验一遍。”

由于苏锐拥有痕检高级技能,对于微量物证学的认识,可谓是高屋建瓴,指导起目测只有痕检中级水平的孟伟,就像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一样,一打开话匣子,那就是洪水决堤,滔滔不绝:

“针对嫌犯有高温环境下作业的特征,我们接下来可以结合显微分析法和微量化学法,进行进一步检验。

比如,针对他衣服上时间过久,结晶、微细物质颗粒过小的特点,可以用透射电子显微镜或扫描电子显微镜进行检测。

再有,我们也能针对衣服编织纹路里残存的物质,使用微量化学法进行检验,比方说做沉淀物反应实验或结晶实验。

总之,衣服编织物里残留的微量物质,就像厨房分尸过后,瓷砖缝里残留的DNA组织,任凭人为如何清洗,岁月如何抚平,都不可能彻底带走痕迹。

基于这一点,只要我们把物理检测法、显微分析法、微量化学法结合得当,压根不愁筛不出线索!”

常言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痕检专家孟伟很快判断出了苏锐的可行性,他刚才是成也痕检,败也痕检,在自己的经验领域待久了。

上来就想到这件只穿过一次的清洁工作服,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好比是发生在大自然环境下的命案现场。

随着岁月的蹉跎,啥痕迹都给你抹平了,还能剩多少痕检价值?

因此,他也就没往微量物证学方面多想。

现在一经苏锐启发,他当场触类旁通:

“曾总,我认为小苏的思路值得一试!

从理化检测的方面讲,微量物证学确实可以对物质的理化性质、微观结构以及物质组成成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现在回想起来,我师父当年就是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通过汽车侧缝隙中残留的衣服纤维,锁定了肇事车辆!”

俗话说老马识途。

原本曾强光听苏锐说,还有些狐疑,如此大的案子,还是限期破案,他可不敢轻易浪费时间。

现在好了,有孟伟这样的专家大拿认同,他算是心中有了主心骨:

“记得登在扣押笔录上!”

伴随着曾强大手一挥,现场痕检们就像听到哨声的运动员,拿物证袋的拿物证袋,取扣押笔录的取扣押笔录,现场再次忙活起来。

不过,与脸上洋溢希翼之色的警察们相比,刘二毛则有些如丧考妣。

倒不是他良心发现,还知道心疼师父,主要是他原本想着师父不会落网,自己进了局子,可以多多甩锅给师父,自己这个便宜徒弟能尽量撇清点责任。

现在好了,指不定自己师父一落网,自己的名字能在口供里出现十几次!

次日中午。

苏锐被窗外雨点般的脚步声惊着了,只见他开窗一看,隔壁治安总队的大院里,乌泱泱的人头攒动、警灯闪烁。

随后,专案组通知开会的电话就打到他这里。

治安总队案情分析室。

烟雾缭绕,气氛肃杀。

“香烛、尸油、煤炭屑,还有纸钱灰!”

曾强用激光笔晃了晃投影幕布:“经过微量物证检验,我们除去嫌犯刘怀江修车店环境能接触到的物质以外,所得到的有效元素就是这些!”

“香烛、纸钱?还有尸油?”

苏锐想了想,有些兴奋的道:

“能具备这种条件的地方,不是医院太平间就是殡仪馆!”

“不!太平间和殡仪馆都不会出现煤炭屑。”

孟伟有些经验老道的深吸一口烟:

“能同时具备这些元素的地方,只能是火葬场!

而且还是非常简陋那种私立小火葬场,因为只有这种不知道转过几手的破烂火葬场,他们的焚尸炉还在烧煤!”

“老孟说的在理,检验报告出来时,我根据多年的摸排经验,也是觉得私立火葬场应该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曾强本着先民主再集中的会议原则,看着讨论的差不多了,果断定下调子:

“就拿前不久我们治安总队打黑除恶总结的经验来说吧!

不少黑恶势力都喜欢豢养一些具备反侦察意识的狗头军师,这些狗头军师给黑恶势力擦屁股的第一件事——就是处理尸源!

只要尸源找不到,那警方就会列为失踪人口案,动用的警力,侦查力度都远远比不上命案。

而他们具体处理上,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主打一个就近原则。

比如说干土方、干工地的,就喜欢直接埋进工地水泥桩里,用水泥浇筑,这样封存的尸体,压根就散不出一点尸臭味。

也有搞黑煤窑的,直接扔矿洞。

还有的更绝,干脆开个小型火葬场,日常毁尸灭迹更方便!

所以,从这伙人贩子的专业水平来看,他们搞一个小型火葬场,完全有这种可能!

说到这里,曾强顿了顿,自顾自的摸起桌上一包红灿灿的华子,极有大将风范的装在精致的过滤嘴上,点燃!

熟悉曾强的人都知道,这是这位战功赫赫的总队长,要下部署命令了。

“现在!我宣布本次打拐专案排查,做如下部署!”

刷!

会议列席人员瞬间全数站起,身姿挺拔!

只见曾强两指夹着长长的过滤嘴,环视众人,声威赫赫:

“一支队查找市内所有私立火葬场资料,注意所有登记在册的人员名单,郊区的火葬场也别放过!”

“二支队负责拉网式排场,别开警灯,用民用伪装车。”

“至于小苏嘛!你们刑侦的三大队,就负责郊区的火葬场吧!

那里一共也没几个火葬场,担子轻些!”

命令落下,众人纷纷称是!

苏锐也趁机学习了一把总队长的指挥艺术,虽说从苏大进步到苏总,距离他还很遥远。

但他坚信,未来支队长的位置,肯定有他一席之地!

成为苏支,当上三级高级警长,也就是大正处,或者叫半步副厅,那是早晚的事儿!

案情分析会结束,机密部分已经部署完毕,接下来到了可以录制的环节。

随后,就有专人通知宣传处的人进场,各种机位的摄像头开始架立。

见状,所有参会人员,纷纷正襟危坐,警服笔挺!

与此同时。

曾强也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开始了战斗动员:

“风雨淬利剑,雷电铸警魂!

此次打拐专项行动,既是对咱们队伍的考验,也是各级领导对咱们治安总队的信任!

信任咱们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

多的话,我也不说。

响鼓不用重锤敲!

你们就想想自己,都是爹妈养的,都有子女!

你们的孩子被拐走,你们着不着急?

对人贩子恨不恨?

现在,你们就带着对人贩子的刻骨仇恨,好好的给我进行重点排查!

对于拐走两名女研究生的犯罪团伙,我只有一句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

城郊,万木镇。

从名字可以看出,这是一处靠木头发展的小镇。

然而,自从禁止滥伐滥砍政策下达之后,加上罚款威慑。

镇上的诸多木材厂都相继关闭了。

取而代之的是大搞花木交易。

然而,在众多的花木交易市场中,一家位于镇上最偏僻位置的火葬场,却是显得格外奇怪。

这家私立火葬场,以前是处砖窑厂,现在稍加改建,变成了火葬场。

以前烧砖,现在烧人,当地人并没有觉得太奇怪。

甚至,他们也懒得去想,镇上人口并不多,为何还有人在这穷乡僻壤投资火葬场?

反正,只要交税就行!

也算是为镇上煤矿产业,拉动了内需。

大魁作为火葬场的焚尸工,并非烧尸能力有多出色,而是焚尸炉区域,是他们整个黑产中的核心业务部门,需要值得信任的员工守护。

而大魁这个有职业经验的人贩子,显然是受到了团伙首脑的信任。

有人蹲过大狱,在黑产眼中是一种资历。

有人常在河边走,至今未湿鞋,在黑产眼中,同样是一种资历。

而大魁明显属于后者。

他之所以至今未落网,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爱学习!

虽说他没蹲过大狱,但他喜欢和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喝酒,酒过三巡,这些人难免谈兴渐浓,就忍不住分享一些经验、技巧,他也就趁机学习。

这就好比一些人没读过985,但喜欢和985的朋友一起玩,这样就间接在混985的圈子,享受一些信息和人脉。

而大魁又将这些听来的留学经验,在愣头青面前显摆,所以不少人还真以为他进去蹲过!

因此年轻一些的混子,都以为他是老资格!

不过,大魁虽说喜欢装,但眼光确实老辣。

他在某次大酒之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火葬场老板,对团伙有个一年半载的了解后,便果断放弃了原有的小打小闹。

用现在大魁的黑产商业眼光来说,以前那种取巧的玩法,不成体系,无法进行流水作业,不符合现代商业模式,不能高效产出。

而且,风险还特别大!

但他老板这种开火葬场搞法,简直是建立黑色产业的超级工厂。

远的不说,大魁已年过四旬,又一直在城里打转,所以也算是吃过见过,人生阅历不少。

对于人们对火葬场的敬而远之,实在是太了解不过了。

别说平常时候不会有人闲得无聊去火葬场,就是办白事的人家,人送进来以后,顶多到焚尸间门口,就会被叫住,并乖乖在外面等着。

所以,一间开在乡镇偏僻位置的火葬场,本来平时就没啥正常业务,更别说有人来叨扰了。

于是,这种得天独厚的私密企业,大魁的老板不仅用来做人口拐卖的中转站,也偶尔自己处理点尸体什么的!

毕竟,你就算有田有地,不怕被人发现,但挖个不被野狗刨出的大坑,还不得累出一通白毛汗?

但有焚尸炉可就不一样了,往炉子里一烧,一了百了。

基于此点共识,道上不少人也纷纷找大魁的老板帮忙。

对此,大魁都是来者不拒,反正有老板打过招呼,自己做自家的业务也是做,做外包来的业务也是做,工作上压根也没啥区别。

主打一个锅炉不闲置。

况且,还有拿到手软的红包。

而且,有几次大魁还遇到过送来的人里,竟然还有奄奄一息的!

并且还是女的!

这对于不敢碰公司待售人口的大魁来说,可是一大桩乐事。

反正送来的人只等着领骨灰交差,至于烧之前,大魁会干什么丧尽天良的事,他们毫不在意。

在这群灭绝人性的犯罪分子眼中,他们对待自己要处理的人,就像对待马上要屠宰的牲口似的,丝毫不关心它们死前会经历什么?

或者是用电打死,还是活着屠宰。

不过,大魁在发泄过几次后,不知是想起了自己的名字,还是出于谨小慎微的性格。

他没敢再胡来了!

毕竟,团伙里人多眼杂,要是被有心人捅到老板那里,造成印象不佳,可就因小失大了。

眼下,他也有点钱了,干脆没事就在夜店泡着,把酒吧、夜店等场所,当个猎艳场!

像刘二毛这种便宜徒弟,就是大魁在夜店认识的。

没办法,业务总是要扩张的,大魁也想建立自己的班底。

其实,这就和不少王牌业务员吃透公司客户资源以后,开始玩借鸡生蛋,用亲戚名字当法人,自己在外面开公司挖墙脚一个道理。

然而,不同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