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常盛,躲了三天,终于舍得出来透气了?”
一群流里流气的的混混,把一名青年围在中间。
混混头子把手中的钢管往地上一杵:“说吧,是还钱,还是废掉一条腿?”
黑灯瞎火的,认错人其实很正常。
作为上仙界的大佬,季长生有容人之量,并不打算计较。
“你们认错人了。”季长生解释道:“我叫季长生,不是你口中的季常盛。”
他因渡劫失败受了重伤,疗伤之际被仇家偷袭。
他独战千人,最终不敌陨落。
老天或许是认为季长生命不该绝,竟然让他借体重生又活了过来。
现在,季长生要赶着去融合吸收原主的记忆,不想在一群地痞混子的身上浪费时间。
“呵呵!你在这儿跟我装糊涂呢?”混混头子用钢管指着季长生,恶狠狠道。
“兄弟们上,告诉他在老子面前胡说八道的后果。”
得到老大的命令,周围的喽啰们举着手中的东西,一窝蜂地冲向季长生。
季长生的容人之量,是有前提条件的。
就是对方不挑衅不作死。
混混头子的做法,明显就是在作死。
不能容忍。
“何必呢,活着难道不好吗?”季长生惋惜地摇了摇头。
别看他一副悲天怜人的模样,下手并没有一点留情,直接就是奔着弄死对方去的。
魂力不要钱似的倾泻而出,冲击着混混们的灵魂。
灵魂冲击。
用自身强大的灵魂力,冲击敌人的灵魂。
比拼的是双方魂力强度以及对魂力的运用。
弱的一方呢,轻则精神错乱,从此变得神志不清,俗称精神病。
稍微严重些,灵魂陷入沉睡,俗称植物人,能否清醒看机缘。
更严重的后果就是,灵魂消散成为死人。
季长生虽为残魂重生,但魂力强度依然高于一众混混。
所以,在魂力的冲击之下,众混混无人能招架的住。
一个回合,就有大半混混倒在了地上,剩下的有一部分,像智障一样在那儿流着口水傻笑呢!
为数不多的几个,正在那儿不亦乐乎地抓着星星和蝴蝶,精神明显有些不正常。
“虽然没有全部秒掉,暂时来说应该是够用。”季长生轻声安慰着自己。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尽快提升实力才是王道。”
他席地而坐,开始融合吸收身体主人的记忆。
‘季常盛?原来那二傻子没认错人啊!’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
‘季常盛,17岁,爹不疼娘不爱,只有爷爷把他当作宝贝疙瘩宠爱……’
打架斗殴那是家常便饭,甚至向同学们收取保护费。
爷爷东奔西走,求爹爹告奶奶,各种赔礼道歉,才让季常盛成功考上高中。
上学不到一个月,季常盛因为把几位同学打进医院,而被学校开除。
他无所事事鬼混了一年多,在狐朋狗友的怂恿下。
季常盛偷出爷爷的养老钱,到县城开了个奶茶店。
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他把爷爷的十多万棺材本亏得精光不说,还欠下几十万的外债。
当债主们上门要债时,季常盛才得知真相。
他气劲上头怒火攻心之下,一口气没提上来就倒了下去。
‘不对啊!不对,很不对劲。’
‘按照季常盛的性格,得知自己被坑后,只会受伤住进医院,肯定不会因为生气晕倒。’
‘就算季常盛被气晕过去,跟我醒过来的地方也不一样啊,一个在店内,一个是在店铺外面,根本对不上。’
‘更奇怪的是,季常盛的灵魂呢?’
季长生只接收了季常盛的记忆,并没有发现他的魂魄。
‘季常盛的魂魄去哪儿了?’
‘就算是有邪修吞噬了季常盛的魂魄,把尸体扔出来就是多此一举的行为。’
‘另外还有种可能,那就是季常盛的记忆被篡改过。’
‘杀人后篡改记忆?这跟脱了裤子放屁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