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7章 阁下的车,超速(1 / 2)时念卿霍寒景首页

割痕,长度六公分,纤细、光滑、平整。

霍寒景估计得不错,当时下刀的速度快而果断。

能造成呈现如此模样的伤口,唯一的可能性:只有……

当大脑自动跳出“自杀”两个字的刹那,霍寒景幽寒的眸光,瞬间变得更暗更沉……

时念卿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当时右手还在输点滴。

她一动不动地静静躺在床上,看着宽敞的房间,入目皆是梦幻的粉色,她很恍惚,有那么一瞬,她分不清时间与空间,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倘若不是桐姨领着一排的女仆,恭敬地候在大床一侧,她甚至都以为自己还睡在霍园的房间里。

每个花季年龄的女孩子,心里都有个公主梦。

希望有个王子,骑着白马,将自己带到城堡里,然后过着世间最幸福的生活。

十五六岁的时念卿,也不例外。

所以,那个年龄的她,尤为喜欢粉色。

以至于她在霍园的房间,就是粉色的海洋。

那时候,霍寒景替她准备的地毯,都用粉红色的蕾丝,镶了边。

霍园,虽然不及总统府,那般奢靡华贵,但里面的一切,都是最好的。

时念卿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沉迷在美好初恋的女孩子都一样,但是她,但凡有关于霍寒景的一切,都是她的最喜欢。

她连霍寒景用完没墨的签字笔,都能宝贝地珍藏起来。

时念卿仍然清晰记得,自己第一次跟着霍寒景入住霍园的场景。

他推开门的刹那,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当场捂着嘴巴尖叫起来。

霍寒景还给她的房间,亲自命了名:公主房。

据霍园管事说:公主房,大到装潢设计,小到美观摆件,皆是霍寒景亲自挑选的。

时念卿每一样,都喜欢到不行。

可是,她最最喜欢的,还是那串挂在窗户前的粉色风铃。

那串风铃,上面有十二颗粉红色玉石点缀。

粉色玉石名唤心头之血,是“图雅”地区特有的玉石。市面上,虽然很普及,但是那十二颗,却是霍寒景去图雅地区,在荒无人烟的戈壁上,徒步二十里,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那风铃,是霍寒景送给她的十六岁生日礼物。

那是她长那么大,除了时靳岩临终前替她准备的生日礼物之外,最最喜欢的礼物。

此时此刻,那风铃,仍然挂在窗前。

随着浅浅淡淡的风,轻轻悠悠地摇晃着,发出清脆好听的撞击声。

外面的阳光,正好。

听着风铃声,时念卿躺在床上,很恍惚,觉得自己好像回到十四岁、每个周末午睡醒来的下午。

那时,她每次醒来,趴在窗户前,总能看见坐在花园里看书的英俊少年。

霍寒景因为她,放弃去英国剑桥念书,甘愿就读英皇的大学部。虽然英皇大学,也是极好的,但跟剑桥相比,就显得太不值一提。霍渠译因为霍寒景的决定,发了好的气,最终霍寒景说服霍渠译的,是他自学,考取剑桥的学位。

时念卿曾经好单纯,以为,那一刻的彼此喜欢,就是天长地久的开始。

真傻。

时念卿闭上眼睛,忍不住勾起唇角,冷冷自嘲。可是,她心里却酸得冒泡泡。

曾经,她有多喜欢,有多期盼,经过这些年残酷的洗礼,便有多疼。

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喜欢霍寒景,喜欢到何种地步,她喜欢他,喜欢到低入尘埃,甚至连命都不想要……

“时小姐……”桐姨见时念卿醒来,许久都不开口说话,不由得皱眉,她往前走了几小步,然后恭敬地稍稍颔首弯腰,低声询问,“少爷去第二帝宫的时候,吩咐厨房准备了好些你喜欢吃的餐点,现在你想喝点汤,还是吃点清单的粥?!我让下人送上来。”

时念卿并没有理会桐姨,闭上眼睛,不多时,便又沉沉陷入昏睡。

霍寒景去到第二帝宫,除了处理今日堆积的政务,还就“五大直辖市”的封锁令,做了回应。

陆宸满脸的愤懑:“姓宫的,真是太猖狂了,居然敢封了五大直辖市,这是变相的公之于众,要与我们宣战?!忒不自量力了。”

霍寒景已经尽量提高效率,政务能减就减,但忙完事务之时,仍然是晚上八点。

地下车库。

楚易拿出车钥匙,准备去开车送霍寒景回总统府。

谁知霍寒景将揽在右手臂弯的外套,搁至左臂弯,顺手就夺过车钥匙,声线喑哑:“我自己开车回去,没事你们也回家早点休息。”

言毕,霍寒景迈着修长的腿,大步走向黑色轿车,拉开驾驶座的车门,直直坐了进去。

楚易和徐则,还愣在电梯里,霍寒景的车都消失在地下停车场内,他们似乎都还没反应过来。

霍寒景一向很少开车。

都是楚易和徐则,驾车送他回去。

今儿,这是……

楚易和徐则,虽然没有住在一起,但是住所挨得近,他俩只开了一辆车回去。

路上,楚易和徐则还在纳闷霍寒景今日反常行为,徐则便收到了帝城交警队总部的部长电话。

部长的声音,支支吾吾,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